鼓勵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一是資金獎勵和補助。統籌安排相關資金,用于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獎勵、補助等。二是金融創新支持盤活利用項目。條件成熟時,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項目。推動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為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提供支持。三是資源項目社會推介。結合鄉村旅游大會、農業嘉年華、農博會等活動,向社會推介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資源。
如何依法規范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行為?
進一步加強宅基地管理,對利用方式、經營產業、租賃期限、流轉對象等進行規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違規開發,確保盤活利用的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依法取得、權屬清晰。要堅決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線,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對利用閑置住宅發展民宿等項目,要按照2018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盡快研究和推動出臺消防、特種行業經營等領域便利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措施。